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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纪委通报7起“四风”、腐败问题典型案例

发布时间:2016-09-02 10:10:10    作者:郧纪宣    来源:    【郧西周刊】   

 郧西在线讯:今年以来,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,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,不断强化执纪监督问责,加大整治力度,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。具体如下:

1.关防乡包耳场村党支部书记、村委会主任张德富套取退耕还林资金的问题。2005年至2012年,包耳场村委会以村民的名义套取退耕还林资金35075元,由张德富负责保管,直至2016年1月20日,张德富才将套取的资金入集体账。2016年5月5日,关防乡党委给予张德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

2.河夹镇杨家湾村文书王常安在低保审核工作中失职、渎职的问题。王常安在担任杨家湾村文书期间,在协助镇政府从事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工作中,对享受低保对象审核把关不严,致使该村多人违规享受低保。2016年8月1日,河夹镇党委给予王常安党内警告处分。

3.六郎乡黄龙沟村党支部书记、村委会主任柯希华,党支部委员、村文书胡先国在低保审核审批工作中失职、渎职的问题。柯希华在担任六郎乡黄龙沟村党支部书记、村委会主任,胡先国在担任黄龙沟村党支部委员、村文书期间,在协助乡政府从事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工作中,对享受低保对象审核把关不严,致使该村多人违规享受低保。2016年3月23日,六郎乡党委分别给予柯希华、胡先国党内警告处分。

4.安家乡田坑村党支部书记、村委会主任凌显友,党支部委员、村文书郭生明在低保审核审批工作中失职、渎职的问题。凌显友在担任田坑村党支部书记、村委会主任,郭生明在担任田坑村党支部委员、村文书期间,在协助乡政府从事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工作中,对享受低保对象审核把关不严,致使该村多人违规享受低保。2016年1月16日,安家乡党委分别给予凌显友、郭生明党内警告处分。

5.马安镇上川村治调主任汤学林套取退耕还林资金的问题。2005年至2014年,汤学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以本人及其家属的名义虚报退耕还林面积,套取退耕还林资金21843元用于家庭日常支出。2016年8月31日,马安镇党委给予汤学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

6.槐树林特场三岔河村党支部书记、村委会主任张楚华套取危房改造资金、民政救助资金的问题。2013年至2015年,张楚华虚报该村10户危房改造户,套取危房改造资金75000元;此外,张楚华还伙同他人虚报民政救济对象30户,套取民政救助资金41300元。槐树林特场管委会发现上述问题后,及时停止下拨资金,将该资金暂存于槐树林特场财政账户。2016年8月31日,槐树林特场党委给予张楚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

7.涧池乡孤山村主任王绍宏套取退耕还林资金的问题。2015年,孤山村以村民的名义套取退耕还林资金212.5元,由王绍宏负责保管,2016年4月,王绍宏将套取的退耕还林资金212.5元主动退缴财政。2016年8月25日,涧池乡党委给予王绍宏诫勉谈话处理。

以上问题的严肃查处,充分体现了我县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“四风”和腐败问题“零容忍”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、引以为戒。各乡镇(场、区)党委、县直各部门党组织要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“四风”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,切实履行主体责任,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。县各派出纪工委、县直各单位纪委(纪检组)、各乡镇(场、区)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,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,运用好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,强化执纪监督问责,加大纪律审查力度,严肃查处虚报冒领、优亲厚友、贪污挪用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。要坚持“一案双查”,严格责任追究。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,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,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。

 

( 责任编辑:陈苗苗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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