郧西在线讯 通讯员王学林 孙英超报道:近日,郧西法院河夹法庭受理了一起成年人因“吃零食”而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件,邻里双方为此对簿公堂。
原告李刚(化名)与被告王强(化名)系同村村民又系近邻关系。2018年的某天上午,原告李刚往郧西县某公司运送建筑材料时,向在该公司干活的王强儿子王小强(化名)要了一些零食饼干吃。王强获悉后,以李刚不该吃其零食为由,要求儿子王小强找到李刚索要赔偿未果。李刚于该日中午,在公司内找到王强,以王强不该要求王小强为了点零食找其赔偿为由向王强质问,双方发生争吵继而引发撕打造成双方受伤,王小强发现父亲被打,于是上前用拳头将李刚眼部打伤。后经鉴定,李刚的伤情构成轻微伤并住院治疗好转出院。李刚、王强、王小强因殴打他人而被公安机关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。
原告李刚因治疗费用损失将被告王强、王小强诉诸法院。河夹法庭受理该案后,为促进邻里和谐,及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。但因双方当事人互不相让,无法达成调解协议,本院择日将依法判决。
法官谏言:俗话说:远亲不如近邻。邻里之间应团结友爱、互帮互助、以和为贵。因琐事发生矛盾时应保持冷静、克制、平和心态,自行协商解决或通过相关部门依法解决。本案原、被告均系成年人,为人处事应当懂得仁厚、谦让、和谐的哲理。但双方却因为吃一点零食而发生纠纷,继而撕打,双方不仅受到了行政处罚,还为此对簿公堂,实属不值,更不应该。